找準方向 踏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實施兩年來,全社會對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的認識進一步統一,市縣交易平臺大多合并,電子化交易以及公共服務正在推廣,大數據交易服務逐步應用,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得到提高。
但目前招投標及采購相關法律對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職能權限還未做明確界定,存在監(jiān)管行業(yè)與平臺之間機制措施難以協同的狀況;公共資源交易體制盡管按照“監(jiān)管辦”三分離模式運行,但缺乏具體抓手,保障公平交易效果甚微;各省區(qū)市交易平臺運行機制規(guī)則還不盡統一,個別交易不正常形象還存在。
保障公共資源交易公平、公正、公開,應堅持問題導向,從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章立制、創(chuàng)新交易方式、強化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著力:
一是簡政放權“零審批”增強市場活力。例如:廣東省近年來按照“一委一辦一中心一平臺”的架構,對全省各地散亂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整合撤并,各級政府設立的平臺總數由284個減少為23個,精簡比例達92%。同時,對公共資源交易品種進行豐富,類別從幾年前以政府采購為主,發(fā)展到目前包括工程建設、土地拍賣、公物拍賣、碳排放、海域海島等十大類。 改革后,即到即辦,當日辦結,效率大幅度提高。零審核意味著零門檻,這項改革立刻激活市場主體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積極性,多地出現投標人翻番的現象。
二是用電子流程規(guī)范程序。不斷提升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水平,以網絡化電子流程“卡死”公共資源交易的關鍵點,防止人情因素。通過網上報名和三方共同解密開標機制,防止開標前信息泄露;通過虛擬賬戶,杜絕保證金繳納過程中的信息外泄;通過電子評標,使評標過程更加公正;通過電子程序的標準運行,大數據分析的預警糾錯提醒機制,嚴格落實各項制度標準,逐步減少惡意圍標、相互串標、專業(yè)陪標和資質租借等現象。
以廣東為例,目前全市小到魚塘、山地承包,大到土地拍賣、重大建設項目、海域使用權等,都統一納入交易中心場內交易。交易項目從最初的28類擴充到目前的54類。 自2013年起,交易平臺100%實現電子化交易,交易過程全程網上封閉進行。有效杜絕了圍標串標、暗箱操作等人為干擾,確保交易公平公正、陽光透明,‘靠關系不如靠實力’已形成各方共識。2016年,廣東省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進行交易的總數為136269宗,交易金額12762億元,增收784億元。
三是建立法律與自律相結合的交易制度體系,用信用評價形成懲戒。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秩序的相關主體應當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統一制度規(guī)劃,分別與協同建設政府公共強制標準、行業(yè)分類推薦標準和企業(yè)自律標準相互結合的制度體系,實行剛性與柔性,共性與個性、法律原則與實施細則,以及司法、行政與自律調解相互結合,分層次、分類別、分主體調節(jié)規(guī)范交易行為。
建立市場信用體系,將建設項目信息、履約合同、投標主體以及市場主體信用、監(jiān)督等基本信息全面公開,發(fā)揮全社會監(jiān)督作用。對認定為違反規(guī)定出借資質、圍標串標的單位企業(yè),依法給與處罰,真正形成誠實守信的市場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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